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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工会简介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8日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简称“新华学院工会”,下同)于2006年11月27日由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批准成立,工会办公室挂靠在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日常事务由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处理。2016年6月5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召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学校现有17个部门工会,工会会员800余人。校工会设有工会办公室等工作机构。
    新华学院工会在上级工会和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学校行政和广大教职工的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和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宗旨,积极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认真履行工会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项社会职能,不断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在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中积极发挥工会组织凝心聚力的桥梁纽带作用。
 
 
 
 
组织架构
 
新华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
主      席: 丁艮平
常务副主席: 张华英
副  主  席: 张丽拉(兼)
组织委员:蓝永金   尹小川
女工委员:廖益清   夏茵英
文体委员:许振刚   杨  帆         
宣传委员:林秋贵   
青工委员:曹颖男   王光辉
财务委员:袁持平   李岚(法律)
福利委员:简庚荣   陈俊合
 
新华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各工作小组名单
 
1.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  任:林  源
副主任:彭建平
委  员:吴  宇  殷丹 黄国龙
 
2.工会文体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许振刚
副组长:殷 丹
成   员:杨 帆  陈 剑  李 鑫
 
3.工会劳动权益争议协调小组名单
组  长:杨 帆
副组长:徐应祥
成  员:王光辉  吴 宇 谭杰文
 
4.工会福利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张华英
副组长:简庚荣
成  员:杨 帆  林 玮  郭运芳
 
新华学院工会办公室
马士元
 
部门职责
 
1.负责制订工会年度计划;
2.指导部门工会和工会小组开展活动;
3.组织各专门委员会的经常工作;
4.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和提案工作;
5.负责教职工的有关集体福利工作;
6.对教职工进行爱国、爱校、爱岗敬业教育;
7.负责推荐劳动模范和全校工会综合性的年度评比、表彰先进的有关工作;
8.负责工会经常性的组织、宣传、文体、妇女、青年等工作;做好“职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
9.组织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业余教育;
10.组织和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11.负责教职工慰问、优抚和扶贫工作;
12.根据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13.管理工会固定资产和物品;
14.负责“双代会”会务工作;
15.负责工会办公会等会务工作;
16.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工作;
17.完成校党政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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