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学校内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体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和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学校于2016年6月5日召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教代会常设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一领导班子)。
学校教代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行政和广大教职工的支持下,全体代表和干部共同努力,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教代会各项职权,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持学校稳定、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其他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
教代会与校工会同一套领导班子,校工会委员会也是教代会常设委员会。教代会的大会期间,由大会主席团行使职权,闭会期间的日常事务由校工会组织运作。教代会的换届大会,与工会的换届大会同时进行,简称为“双代会”。教代会的代表也是工代会代表,教师代表占60%以上,体现了教代会以教师为主体的原则。根据教代会工作的需要,常设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文体工作小组、工会青年教职工工作小组、工会劳动权益争议协调小组、工会福利工作小组、“双代会”提案工作小组、教代会民主管理工作小组、教代会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小组。
近年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代会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和完善教代会基本制度和专门工作制度的建设,先后制订了《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等制度,积极推进教代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同时,在大会闭会期间,以落实制度为着力点,积极推行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和工会主席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提升教代会的工作水平和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能力。
组织架构
一、新华学院第一届教代会常设委员会
主 任:丁艮平
副 主 任:张华英
副 主 任:张丽拉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陈俊合 林秋贵 曹颖男 蓝永金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各工作小组名单
1.“双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李 岚(法律)
副组长:林 玮
成 员:王光辉 吴喜龄 李晓宁
2.教代会民主管理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蓝永金
副组长:叶启绩
成 员:史 航 李 岚(法律) 闫 超 罗蔚茵
3.教代会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小组名单
组 长:张丽拉
副组长:杨海弟
成 员:尹小川 简庚荣
4.工会文体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许振刚
副组长:殷 丹
成 员:杨 帆 陈 剑 李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