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工会发〔2019〕9号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各分工会:
经校党委批准,决定召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9年6月14日—15日
二、会议地点:广州校区D101(讲学厅)
三、主要议程
(一)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财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人事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教代会和工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通过《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修订稿)》《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修订稿)》《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修订稿)》等有关规章制度;
(七)通过大会决议;
(八)选举产生新一届教代会常务委员会、工会委员会;
(九)表决通过工会、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名单。
四、日程安排
(一)2019年6月14日(14:30—17:30),全体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
(二)2019年6月15日(8:30—12:00),各代表团组织代表讨论、审议会议相关文件和报告。
(三)2019年6月15日(14:30—17:30),全体代表大会表决和闭幕式。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本次大会通知的日程,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认真组织代表参加会议,确保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能够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好大会。
(二)会议期间,请各位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大会主题、大会文件和报告,认真参加讨论和审议,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畅所欲言,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三)请各代表团联络员统计参会人员(正式代表如不能参会,需附请假条并请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字),参会正式代表要达到本代表团正式代表人数2/3以上会议方为有效。各代表团联络员请将参会回执(附件1)纸质版于6月6日前交至校工会办公室(广州校区办公楼314室),同时将乘车需求表(附件2)电子版于6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531842686@qq.com。
联系人:马士元,联系电话:020-87065915。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参会回执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乘车需求表
经校党委批准,决定召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9年6月14日—15日
二、会议地点:广州校区D101(讲学厅)
三、主要议程
(一)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财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人事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教代会和工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通过《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修订稿)》《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修订稿)》《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修订稿)》等有关规章制度;
(七)通过大会决议;
(八)选举产生新一届教代会常务委员会、工会委员会;
(九)表决通过工会、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名单。
四、日程安排
(一)2019年6月14日(14:30—17:30),全体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
(二)2019年6月15日(8:30—12:00),各代表团组织代表讨论、审议会议相关文件和报告。
(三)2019年6月15日(14:30—17:30),全体代表大会表决和闭幕式。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本次大会通知的日程,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认真组织代表参加会议,确保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能够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好大会。
(二)会议期间,请各位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大会主题、大会文件和报告,认真参加讨论和审议,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畅所欲言,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三)请各代表团联络员统计参会人员(正式代表如不能参会,需附请假条并请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字),参会正式代表要达到本代表团正式代表人数2/3以上会议方为有效。各代表团联络员请将参会回执(附件1)纸质版于6月6日前交至校工会办公室(广州校区办公楼314室),同时将乘车需求表(附件2)电子版于6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531842686@qq.com。
联系人:马士元,联系电话:020-87065915。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参会回执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乘车需求表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
2019年6月3日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