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工会发〔2019〕12号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各分工会:
根据《关于做好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中新工会发〔2019〕7号)精神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双代会”代表选举办法》的要求,通过各单位选举,学校“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并公示,经学校“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人选已确定,并以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为单位组建10个“双代会”代表团。现将“双代会”代表及各代表团组成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特此通知。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及“双代会”代表团组成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
2019年6月28日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