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工会发〔2019〕2号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相关规定,中山大学工会新华学院分工会第一届教职工代表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已到期,拟于今年6月上旬进行换届。
妥否,请批示。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相关规定,中山大学工会新华学院分工会第一届教职工代表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已到期,拟于今年6月上旬进行换届。
妥否,请批示。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