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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届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6日

中新工会发〔2019〕7号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各分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为推进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工代会”)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全面履行教代会职权和工会职能,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2019年6月12日-14日召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代会”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本次“双代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建立和完善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明确并履行教代会职权和工会职能;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创建和谐校园;加强教代会制度和工会组织建设,确定教代会、工会今后三年主要工作任务;选举产生本届“双代会”工作机构;动员和团结全校教职员工以全局的观念、创新的意识、奉献的精神、踏实的作风,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具有岭南特色的、居于全国前列的独立学院而努力奋斗。
二、“双代会”主要议题
(一)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财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人事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教代会和工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通过《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修订稿)》《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修订稿)》《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修订稿)》等有关规章制度;
(七)通过大会决议;
(八)选举产生新一届教代会常务委员会、工会委员会;
(九)表决通过工会、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名单。
三、“双代会”筹备工作的领导机构
为做好“双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学校成立“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周  云  王庭槐      
副组长:蓝永金
成  员:
杨卫华  李中生  廖振亮  许淑锐  刘婉莉(特邀)
林秋贵  丁艮平  张丽拉  简庚荣  蔡舒钏 李  岚(法学院)   李伟林   
“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工作组:
1.代表资格审查组
组  长:简庚荣         
成  员:秦  荔  姚槿曦  曹艳妮
2.秘书组
组  长:丁艮平  
成  员:潘妍滢  李  诗  杨思佳  马士元
3.宣传组
组  长:蔡舒钏  
成  员:刘  英  李  波  
4.选举组
组  长:李伟林
组  员:刘德嘉  谭雄胜  
5.提案组
组  长:李  岚(法学院)
成  员:林  玮  吴喜龄
6.会务组
组  长:张丽拉
成  员:张  强  林晓铃  伍波涛  魏嘉欣
四、“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党的方针政策及召开“双代会”目的和意义的宣传;
(二)协商拟定大会程序、会议日程安排及大会选举、表决办法;
(三)完善工会组织建设,组织“双代会”代表的选举;
(四)征求教职工对大会主要报告、主要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五)拟定“双代会”有关文件;
(六)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届大会主席团、教代会常务委员会、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七)有关会务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双代会”代表人数、结构及任期
(一)代表人数
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要求,本届“双代会”正式代表名额原则上按在职总人数的10%计算。同时邀请校内职能部门负责人、民主党派人士等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若干人。
(二)代表结构
依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本届代表结构为:教师代表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校机关代表占适当比例。
代表按名额分配的办法,由各分工会直接选举产生。
校党政领导的代表由大会筹备领导小组提出候选人名单,名额单列,经过所在单位选举产生。
在全体代表中,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不少于40%;女教职工、青年教师代表不少于30%。
“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及各系(部)、部门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特邀代表一般是在学校的省、市、区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特邀和列席代表参加“双代会”会议及所在单位代表团的分组讨论,不享有“双代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代表任期
“双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六、“双代会”机构设置及产生办法
(一)“双代会”会议期间设大会主席团,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秘书长1名。主席团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教代会代表团团长等若干人组成,负责主持大会各项议程。
(二)本届教代会设教代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常委会”),负责教代会工作。教代会常委会设委员5名,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3名。常委会委员由各“双代会”代表团提名,学校“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根据各“双代会”代表团提名情况,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本届工会设工会委员会,负责本届工会工作。工会委员会设委员17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3名(其中2名兼职),委员13名。委员会委员由各“双代会”代表团提名,学校“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根据各“双代会”代表团提名情况,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四)本届工会设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3名。委员会委员由各“双代会”代表团提名,学校“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根据各“双代会”代表团提名情况,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大会表决产生。
(五)本届工会设女教职工委员会,负责女教职工工作。女教职工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3名。委员会委员由各“双代会”代表团提名,学校“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根据各“双代会”代表团提名情况,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大会表决产生。
(六)为了便于教代会、工会协调开展工作,教代会常委会和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可适当兼任。
七、“双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设置及产生办法
(一)教代会设置下列专门工作委员会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代会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委员会
(二)工会设置下列专门工作委员会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教职工文体工作委员会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教职工福利工作委员会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劳动权益争议协调委员会
(三)“双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均由5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3名。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各“双代会”代表团提名,学校“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根据各“双代会”代表团提名情况,提出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大会表决产生。
八、“双代会”筹备工作的时间安排
学校“双代会”定于2019年6月12日-14日召开。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4月26日-5月10日,学校各职能部门、院(系)(以下简称校内各单位)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和工会小组长组成的“双代会”筹备工作小组,并开展下列工作:
1. 校内各单位“双代会”筹备工作小组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双代会”代表团名额分配表》(附件1)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双代会”代表选举办法》(中新工会〔2019〕5号)的要求和程序,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选举“双代会”代表,成立代表团,并填写《部门“双代会”代表团成员名单》(附件2),各分工会组织与宣传委员(暂未成立分工会的单位由所在党组织负责相关工作)于5月15日前交至广州校区办公楼314室。
2. 校内各单位“双代会”筹备工作小组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双代会”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办法》(中新工会〔2019〕6号)的要求和程序,召开全体“双代会”代表会议,提名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候选人,并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双代会”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汇总表》(附件3)。
(二)5月20日-23日各代表团组织讨论“双代会”相关文件。
(三)具体会议议程和时间另行通知。
九、工作要求
教代会是国家法定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履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工会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定群众组织。开好“双代会”,对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进学院的民主管理,完善学校的治理结构,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有着深远的意义和积极的作用。各单位负责人和广大教职工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这次“双代会”召开的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展宣传活动,明确大会任务。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要求,按照本次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教职工了解这次大会的重要意义和目的,积极参与学校的“双代会”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选好大会代表。选好大会代表是开好“双代会”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选举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弄清教代会、工会的性质、任务和职责,了解“双代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明确选好代表与发挥教代会、工会作用的关系,行使好选举权利,真正把具有大局观念、热心学校事业、关心群众利益,并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能够履行代表职责和义务的教职工选为代表。
(三)认真组织会议,审议大会文件。各代表团要集中安排时间,组织“双代会”代表认真讨论大会主要报告,审议有关规章制度,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代表培训,提高参议政能力。学校工会要认真组织好代表的培训工作。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熟悉教代会、工会的性质、任务,明确代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双代会”代表团代表名额分配表
      2.代表团成员名单
      3.分工会关于学校“双代会”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情况汇总表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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