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会计学院分工会等的通知
中新工会〔2018〕4号
中新工会〔2018〕4号
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所):
为了完善我校基层工会的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组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据《关于印发<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设置二级学院(直属系)党群组织的试行办法>的通知》(中新党〔2016〕37号)有关规定,经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并报校党委批准,决定成立以下分工会:成立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会计学院分工会;
成立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经济与贸易学院分工会;
成立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管理学院分工会;
成立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外国语学院分工会;
成立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信息科学学院分工会;
成立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护理学院分工会;
成立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中国语言文学系分工会;
成立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法学院分工会;
成立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公共管理学院分工会;
成立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药学院分工会;
成立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资源与城乡规划系分工会;
成立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艺术与传媒学院分工会;
成立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医学科学技术学科分工会;
成立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机关分工会;
成立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马克思主义教学研究部(所)分工会;
成立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公共基础课教学研究部分工会;
成立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体育部分工会。
特此通知。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