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关于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请示
中新工会〔2018〕6号 签发人:丁艮平
中新工会〔2018〕6号 签发人:丁艮平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经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校党委同意,新华学院工会拟于2018年6月6日(星期三)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的主题为“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落实学校今年中心工作”,议题如下:
一、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财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人事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教代会和工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通过大会决议。
妥否,请批示。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经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校党委同意,新华学院工会拟于2018年6月6日(星期三)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的主题为“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落实学校今年中心工作”,议题如下:
一、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财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人事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教代会和工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通过大会决议。
妥否,请批示。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
2018年5月4日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