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
会议的请示
中新工会〔2017〕3号 签发人:刘美南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相关规定,校工会拟于2017年6月6日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的主题是组织全校教职工落实学院今年的中心工作,议题如下:
一、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提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教代会和工会工作报告》;
五、通过大会决议。
妥否,请批示。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 2017年3月21日
(联系人:史航, 联系电话: 020-870659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