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会会员入会登记工作的通知
中新工会〔2016〕1号
各工会小组,院内各单位:
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凡入职学院的专职教职工,学院工会已以集体名义全员向中山大学工会上报登记入会,为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保证教职工参加工会组织,现办理工会会员个人入会登记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员入会奉行自愿的原则。
二、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承认工会章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学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三、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信息须如实填写。
四、入会会员须交一张一寸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所在系(部)、部门,身份证号);并交纳会费。
五、请各系(部)、部门秘书将本单位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于3月20日前交至学院工会。
联系人:史航,联系电话:020-87065992
附件:1. 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
2.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工会会员登记表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