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结果的通知
中新工会〔2017〕13号
中新工会〔2017〕13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规定,通过机关代表一团选举,学校“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经学校“双代会”代表团团长、校工会主席联系会议批准,增补周云同志、董零同志为学校“双代会”正式代表,董零同志为机关代表一团团长。
特此通知。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新华学院工会
2017年7月8日
201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