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教代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08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规定,通过机关代表一团选举,学校“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经学校“双代会”代表团团长、校工会主席联系会议批准,增补周云同志、董零同志为学校“双代会”正式代表,董零同志为机关代表一团团长。 特此通知。
上一条:我校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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